各有关高校:
根据福建省卫生厅、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08〕18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选拔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高等学校继续学习的通知》(闽教学〔2008〕40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愿意到乡镇卫生院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2007届及以后毕业的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专科应、往届毕业生,报名参加“专升本” 临床医学类专业(以下简称临床医学(定向)专业)学习的招生工作,根据目前我省“专升本”报名和志愿填报工作已经于2008年12月30日完成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报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1、未参加2009年“专升本” 报名的临床医学专业的本省高等院校专科应届毕业生;
2、2007年及以后毕业的尚未就业的临床医学专业的本省高等院校专科往届毕业生;
3、已经报名2009年“专升本” 临床医学专业,但愿意补报临床医学(定向)专业的考生。
二、报名时间
2009年2月23-24日
三、报名地点
福建师大旗山校区应用科技学院(理工楼5楼)。
联系电话:0591-22868392。
福建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联考联招报名网站的网址为:http://vtc.fjnu.edu.cn或http://www.fujianzsb.com。
四、报名办法
1.对于未参加2009年“专升本” 报名的临床医学专业的本省高等院校专科应届毕业生,可到报名网站下载报名表格,填写有关内容后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到报名地点办理有关报考手续。
2. 对于2007年及以后毕业的尚未就业的临床医学专业的本省高等院校专科往届毕业生,可到报名网站下载报名表格,填写有关内容后携带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到报名地点办理有关报考手续。
3. 已经报名2009年“专升本” 临床医学专业,但愿意补报临床医学(定向)专业的考生,到福建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联考联招报名网站下载更改志愿的表格,填写后于2月24日前寄达福建师范大学应用科技学院(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其他有关事项
1. 招收临床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接受“专升本”教育后到基层工作是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09〕3号)的一项重要措施,各有关学校要抓紧时间,利用各种工作途径和宣传媒体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有志到基层工作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应、往届毕业生踊跃报名。
2. “专升本”考试时间为 2009年3月21、22日两天,考试科目与临床医学专业相同。考试组织和录取办法根据《关于2009年选拔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高等学校继续学习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3. 被录取的临床医学(定向)专业考生,在入学报到前,需向县(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经县(市)级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后,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就业协议(省卫生厅、人事厅可根据实际需求和生源情况进行必要的调剂),再持就业协议(一份)和“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附件1、2009年福建省“专升本”临床医学专业(定向)招生应届生报名登记表2、2009年福建省“专升本”临床医学专业(定向)招生往届生报名登记表3、2009年福建省“专升本”医学类招生应届考生补报临床医学(定向)志愿登记表
福建省教育厅
二○○九年二月六日